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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春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25日 16:39  点击:[]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同志: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标准及程序,申请人必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为了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18年春季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并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均应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二、体检时间与地点

体检时间:2018年4月28日(星期六)早晨6:20,在盱眙县教育局院内集中

初检不合格人员参加复检,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不按时体检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无效。

三、体检组织与要求

体检工作由盱眙县教育局与体检医院共同组织。体检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须按指定体检时间,早晨6:30前到达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表领取后,需在体检表上填写“既往病史”以上的空格,7:10准时体检。体检前三日内不要饮酒,不要吃油腻食物,被体检人员需空腹。体检时,被体检人员应主动向体检医生提供自己所患病史,隐瞒病史者将取消教师认定资格。《体检表》不退还本人,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存档。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必须重新体检。若请他人代检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并按规定严肃处理。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至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处(体检表不可带走,否则体检无效)。

四、体检项目与收费

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检查相关项目,体检费预计100元(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预计200元),由被体检人在体检前交体检医院(现金交费)。

五、有关政策咨询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和工作安排将及时在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网站发布,请注意及时查询。政策咨询单位:盱眙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1788239092

                               盱眙县教育局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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