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前沿动态 >> 正文

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

发布时间:2017-09-20  点击:[]  来源:

(四)资源配置。

11.义务教育城乡、学校间条件均衡化的比例。该项指标主要反映义务教育城乡、学校间财政投入、教学设备、师资等办学条件的差异程度,是指达到义务教育城乡、学校间条件均衡的县(市、区)数占全省所有县(市、区)数的百分比。县域城乡、学校间条件均衡化的检测,通过分别计算县域内所有小学、初中的生均教育经费、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4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再进行平均得出综合差异系数。差异系数的计算方法为,某评估指标的标准差除以该评估指标的平均数。县域内城乡、学校间条件均衡化的标准为综合差异系数小于或等于0.55,综合差异系数越大,说明离散程度越高,城乡、学校间越不均衡。该项目标值确定为100%,权重分值为3分。教师合理流动比例,是指专任教师包括骨干教师流动人数占全部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该子项目标值确定为15%以上、占1分。

12.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共资源供给。该项指标主要反映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共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情况。该项指标为定性指标,目标确定为:公共教育资源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建立完善的对口支援机制,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水平等方面明显提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公共资源供给与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相适应。该项权重分值为2分。

13.困难学生受帮扶比例。该项指标主要反映各类学校困难学生受资助或受帮扶的情况,是指受帮扶困难学生数与全部困难学生数的百分比。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身心发展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残儿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身心发展困难学生是指因身体残疾、心理疾病、发育迟缓等各种原因引起的身体和心理发展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帮扶形式主要包括助学金、减免学费课本费及作业本费等政府资助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社会资助,身心发展困难学生受帮扶形式主要包括学校在实际教育教学和管理中采取的个别指导、心理辅导等措施,社会个人及有关机构所提供的心理咨询、生活指导、基金资助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帮扶比例目标值确定为100%,身心发展困难学生受帮扶比例目标值确定为85%以上。该项权重分值为2分。

三、教育质量度

(五)学生综合素质。

14.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该项指标主要反映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思想品德素养和心理健康水平。该项指标为定性指标,目标确定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都能形成符合其年龄阶段发展的正确道德观念,人格健全、心理健康,尊重他人、悦纳自我,具有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该项权重分值为3分。

15.学业合格率。该项指标主要反映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基本水平,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学业合格的学生数与学生总数的百分比。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业合格率依据全省中小学生学业质量分析测试成绩计算,职业院校学生学业合格率依据学校考试成绩或全省统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鉴于高等教育宽进严出的发展趋势,该项指标不包括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学业合格率。该项指标目标值确定为95%以上,权重分值为3分。中、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是指中、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与毕业生总数的百分比。该子项目标值确定为95%以上、占1分。

16.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该项指标主要反映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程度,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的学生数与学生总数的百分比。2011年,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为85%,确定目标值为95%以上。该项权重分值为3分。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关闭

网站二维码

版权所有: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 备案号:苏ICP备17040229号-1  管理入口